3/07/2007

《台灣》想變成文人(Postcard From Taiwan)

1999.03.22

寫文是因為想變成一個紀錄者,用著簡短的文字描述意境然後吐出。

Virginia Woolf 在"自己的房間"中作了一個結論:『女性若想要寫作,一定要有錢和自己的房間。』(A woman must have money and a room of her own iF she is to write fiction)。小時候很喜歡上國文課,也因為很會寫論說類的文章,常常被老師叫去投稿校刊或為班上去參加作文比賽。國中的時候還拿過全校第一名。好像是一個關於法治與倫理的題目,我已經不記得了。可是我一點都不開心,因為我永遠都只會寫論說文,我的筆下永遠只會表達硬梆梆的文字,沒有感情,沒有溫度,很制式的一板一眼。總是羨幕班上有些同學總是可以寫出很好的抒情文,因為那才是我想要的,才是會真正打動人心的。

大了一點,多了很多時間去涉獵各種書籍,再隨著思路左右後,慢慢的寫出一些感想和心情,也慢慢的在琢磨文字的時候多了一些溫柔的用字,不再用一些過於艱澀的字句。明信片也變成是我發揮的一片空間,提筆寫下心情點滴,然後貼上郵票寄給自己。

那時候發生的一些事當然都還很清楚,而這簡單的幾句話娓娓道出我當時的心情。現在看起來雖然已經很遙遠了,但是仍是我生命中不可抹滅的一部分。

2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你的文筆真的不錯..
呵~~
能看到明信片又能看到很優的文筆..
^^

Louise 提到...

給Saint:
哀喲,跟你比我是小巫見大巫啦!班門面前怎敢弄釜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