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2008.11.25】曾幾何時我忘了我最愛的興趣,感覺沒有餘力去經營,但是現在我回來了,希望一切可以慢慢步上軌道,還能像以前一樣持續寫著文章,朋友們捎來的分享和問候。
2003.10.10
那年,我們穿越洶湧人潮,只為了一次在大溪大漢橋上光芒燦爛的雙十煙火。時速用低於20公里的速度前進,一路上走走停停。
麥克總是對台灣的交通感到苦惱,這樣的盛會不守交通規則的人還是不少。好不容易我們找到可以停車的位置,步行到適當觀賞燈火的位置。沒有頭緒只是跟著人群走....
我們並肩站著遠眺,一幕幕美麗耀眼的煙火在眼前展現,雖然時到了30分鐘,但那一個晚上依舊令人難忘。"Morphine the night",讓人興奮異常!
張貼者: Louise 於 4/28/2007 03:44:00 下午
2 則留言:
國慶日最精彩的壓軸就是絢麗的煙火秀
對呀!
我愛看煙火,但是對於那洶湧的人群真是不敢領教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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